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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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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十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十篇

生产制度】导语,我们眼前所欣赏的此篇共有119475文字,由吴华华用心修订后,发表在上文库3wk.net。文库小百科:安全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ān quán,通常指人没有危险。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隐患,是免除了使人感觉难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不感觉难受的水平以下的状态。中国当前的国家安全观: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种安全观。

安全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ān quán,通常指人没有危险。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隐患,是免除了使人感觉难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不感觉难受的水平以下的状态。中国当前的国家安全观: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种安全观。《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十篇》假若你对此篇文章想说点什么,可以发表分享给大家!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 第一篇

范本1

地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总则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xx)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矿井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井下劳动条件。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2、各工程队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矿长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有效特种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接受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新工人下井前,应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的培训。

3、各矿井和专职安全员负责人必须每天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安全生产情况记录。如遇无法排除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指挥人员撤出,同时报告省矿生产安全科或采区。

4、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严加管理,并设照明和警戒标志。

5、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有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和防止尘毒等危害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矿井应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并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准生产。

6、作业人员下井前严禁喝酒;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检查通风情况,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地点顶、帮的浮石。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7、各矿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9、井下偏僻与危险作业地点,严禁单人作业。

10、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每个生产中段和每个采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出口与安全出口相通。

11、必须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定的采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

12、所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保证井下所需的风量、风质、风速;主要回风井巷,禁止用作人行道。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并符合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13、井巷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通风、运输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检修与施工的需要。

14、严禁使用女工、未成年人从事井下工作。

15、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矿区、工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16、操作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要求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7、在矿区内要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注意各种警告,严禁非驾驶员使用各种机动车辆;严禁从行驶的机动车辆爬上爬下。

18、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9、发生安全事故时,矿硐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省矿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20、其它有关规定,必须遵守GB1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入井安全须知

1、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2、入井前严禁喝酒,必须自带照明灯具、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穿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在井下打闹。

3、出入矿井的人员必须登记,严格实行交接班。矿井负责人要准确掌握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交班后,如发现有人尚未出井,应立即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

4、无关人员不准私自入井。

5、行走时注意车辆来往和安全标志,如遇突然停电不准随便乱走,要有组织地撤离至安全地点。

6、不准用明火取暖照明。

7、禁止一个人在偏僻地点干危险性较大的工作。

8、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清楚所在地点是否有爆破、炮烟和陷落、冒顶、片帮,确认无危险时方可准进入。

9、井下放炮时必须做好警戒工作,必须听丛警戒人员的指挥躲到安全地点,不准随便乱跑。

10、禁止在炮烟大的地点通过和逗留。

11、何人不准向溜井、坚井、通风井内投扔物品。

12、带长物入井不得影响车辆通行和碰触电。

13、在特殊情况下,如支柱发生剧烈的断裂声和顶板不断甩碴,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14、非操作人员不得乘井下运输车辆。

15、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设备、警示标记不准随意拆除,不准随意触摸灯线及设备。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工段长)和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检查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任何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有权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

3、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进行处理。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经常向有关领导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

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凿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⑴ 进入工作面后,首先检查处理好顶板浮石,清理好路面的碎石后方准作业。

⑵ 工作面有瞎炮时,禁止打眼,禁止打残眼和在岩石的裂缝中打眼。

⑶ 发现受凿岩石震动后,顶帮掉碴要立即停止作业,查明情况,处理安全后方准继续作业。

⑷ 发现炮眼在大量涌水时,不能拨出钎杆,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⑸ 进入工作面后发现有辣眼、刺鼻或头昏的感觉,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⑹ 撬顶时,人员要站好位置,防止浮石脱落伤人,并且要防止人员堕落。

2、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⑴ 凡从事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物品管理条例》等安全规程,应持有有效爆破证从事爆破作业;任何地点不准单人爆破作业。

⑵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的火工材料应妥善保管,须用保险箱锁起,、导火线须箱子加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严禁乱放、乱扔、私存、转卖或转借他人。剩余的火工材料应当日寄存,并办好出库和寄库手续。

⑶ 严禁烟火及明火照明。

⑷ 装药开始时,必须停止工作面其它作业,只准用木、竹炮棍装药,严禁用铜、铁等器材装药。

⑸ 地下爆破须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井下所有人员须全部撤至地面安全地点。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⑹ 导火索起爆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须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⑺ 同一工作面有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须指定其中的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⑻ 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点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⑼ 最后一炮响后须经充分通风15分钟以上,工作面无炮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检查,发现瞎炮要立即处理,不准交班。

⑽ 瞎炮处理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壶边缘不得小于0.5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c)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份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11)其它有关规定,必须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3、井下运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⑴ 上班前必须对车辆全面检查是否运行正常,确保车辆设备正常后方能进行运输作业。

⑵ 制动与照明不正常的车辆严禁入井。

⑶ 行车时要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或障碍,防止碰撞伤人,与行人相遇应让行人先通过。

⑷ 要检查车上所装的矿、碴是否牢固、超高、超宽,有掉落在巷道的矿岩须及时清理。

⑸ 矿岩应按指定地点排卸,严禁随意乱卸。

⑹ 严禁矿碴与人员混装。

⑺ 露天行走时应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要限速慢行,注意行人安全。

⑻ 井下行走车辆交汇时,距避车道近的车辆先避让于避车道内,待对方通过方可通行。

⑼ 严禁恶意堵占车道。

4、装矿(碴)工安全操作规程

⑴ 作业前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检查好顶板、边帮,确认安全后方作业。

⑵ 装矿(碴)时应先用水冲喷矿碴,发现辣眼、头昏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⑶ 注意上下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和障碍物,防止碰撞伤人。

⑷ 使用大锤破大块矿石时,要先检查锤柄是否牢固完好,其它人员要离开危险区,以防飞石伤人。

⑸ 工作面有瞎炮要通知爆破工及时处理,避炮时要到安全区,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最后炮15分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

5、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⑴ 井下电工应对井下的用电安全负主要责任,应保证各作业工作面有足够的照明。

⑵ 井下电工应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电缆的绝缘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⑶ 电气设备的外壳不准随便拆除,其外壳和风水管等应有接地装置,对接地保护的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

⑷ 380伏以上的电路禁止带电作业,禁止湿手、赤脚操作电气设备。

⑸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

⑹ 检修高压电气时不得少于二人,一人检修,一人监护,监护人员要负主要责任。

⑺ 操作高压电气时要正确使用符合耐压要求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

⑻ 配电盘应安装在干燥、无滴水的地方,以保证有良好的绝缘。

⑼ 电线和风水管、36伏照明线路和?伏以上的线路应错开安装,不得缠混在一起。

⑽ 动力、照明线路应吊挂整齐,接头可靠,绝缘良好。

⑾ 在停电检修线路或设备时应先事先所用线路的生产工,应在所检查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挂上警牌,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⑿ 电气设备的线路安装、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五、违章处罚规定

矿井或从业人员违反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按其规定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阳山铁矿的处罚。

1、凡有违章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处罚,直至建议承包队解除用工或解除太矿方和承包队的合同。

2、凡有下列违章行为的队伍,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元至10000元的处罚,直至停产整顿或终止合同。

a未能按设计要求,越界滥采乱挖,破坏顶板、保安矿柱及井下、地表其它工业设施。

b随意堆放火工用品,私自将火工用品转借、转送他人及私自买卖。

范本2


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2、副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3、安环科安全生产职责

4、采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5、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7、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8、通风防尘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9、矿井通风工岗位责任制

10、测气测尘岗位责任制

11、矿井水泵工岗位责任制

12、主扇风机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13、装载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4、专职防火员岗位责任制

15、防排水岗位责任制

16、矿山电工岗位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5、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6、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7、民用物品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9、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0、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1、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2、排碴场安全管理制度

13、防火、灭火制度

14、防排水定期监测制度

15、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6、顶帮管理制度

三、岗位操作规程

1、通风工操作规程

2、测气、测尘工操作规程

3、矿井水泵工操作规程

4、主扇风机工操作规程

5、空压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6、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7、凿岩工操作规程

8、三轮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9、装载机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10、爆破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2、平撬工安全操作规程

13、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

5、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6、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制定并实施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组织抢救。

二、副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企业法定代表人具体抓好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的问题。

4、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5、检查安环科和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安环科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在安全生产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上岗职工进行矿级安全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搞好劳动保护教育。

3、组织制订、修订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本矿各单位、班组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按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10、组织制定本矿工业卫生保健制度,检查落实工作环境的检验测量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职业病预防和定期体检工作。

四、采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采区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建康负全面责任。

2、合理组织生产,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

3、经常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解决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水平。

5、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

6、对本采区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登记、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和正确性负责,分析原因,拟定改进措施。

7、组织特殊工种工人参加培训,并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持合格证方能上岗操作。

五、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经常检查设备设施和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

3、组织分析伤亡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4、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班组长、开采队长处理。

5、教育矿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六、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矿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及本采区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

2、经常检查本班组矿工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安全卫生装置,以保持其安全状态。

3、对本班组作业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管理和检查。

4、整理工作地点,以保持清洁文明生产。

5、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与评比,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6、及时分析伤亡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7、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

七、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3、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发现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积极参加抢险救护。

6、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八、通风防尘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1、风机的正常维护、检修、保养工作。

2、风机及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的抢修。

3、风门、风墙、风桥、密闭等通风构筑物的施工,对优化通风系统提出建议。

4、局部通风工作,局扇安装、迁移、风筒的吊挂及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局部通风良好。

5、溜井防尘装置、风流净化装置等的安装、维护工作,负责主要运输巷道的清理及水冲洗工作。

6、除尘器的维护、保养,保证除尘器正常使用。

7、参加审批单位生产设计、通风防尘设施的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

8、本矿通风防尘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参加因通风不良造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九、矿井通风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

2、正确安装、操作机站风机或局扇,将新鲜空气送到工作面,稀释和排除有害气体,以满足井下生产对通风防尘的需要。

3、熟悉井下通风设施的作用,做好通风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按照通风系统要求,采用适宜的通风构筑物或辅扇将新鲜气流引向分段水平联络巷。

十、测气测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测风、测压、测尘等仪器设备测量矿井井下有关地段的风速、风压、巷道断面。

3、测量矿井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粉尘浓度,为车间分析通风状态和改善通风条件提供决策依据。

十一、矿井水泵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完成本岗位的生产任务和各项生产技术指标。

3、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

4、提供设备缺陷,掌握设备的预修情况,参加检修及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5、设备发生故障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6、严格交接班,填好原始记录,严守工作岗位,及时排除坑内积水。

7、开车前必须检查各部件是否良好,并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完好。

8、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凡外来人员,要详细登记。

十二、主扇风机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1、操作工要遵守劳动纪律,接班前及班中禁止喝酒,班中不得睡觉、打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操作工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系统的通风排烟,使系统风流畅通。

3、操作工要按规定维护保养设备,要及时向领导或点检员提供设备的隐患或故障,了解掌握设备检修情况,并参加检修和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4、操作工必须了解设备的简单工作原理,主体构造及主要部件的保养与维修方法。

5、机房内不得有明火炉和点明火作业、检查等。

6、机房内防火器具、用具等应齐全完好,并按消防要求,做到定期检查和更换,操作工要具备机房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连轴节应有安全防护罩。

8、操作工要遵守岗位操作技术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9、操作工要做到工具齐全,保管和爱护好厂房所有工具及用具;要搞好文明生产,使厂房和设备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10、操作工要服从领导指挥,听从分配。

十三、装载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术,了解本车的结构原理和基本性能。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经常及时检查保养车辆,确保生产安全正常运行。

4、严禁酒后驾驶作业。

5、爱护好所有设备零部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私自出车、加油。

6、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的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发现故障不及时排除报告,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和损失金额折算处理。

7、丢弃零部件、器具造价在100元以上的按原价赔偿,超出1000元的按造价的50-70%赔偿。

8、不经审批私自对外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十四、专职防火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消防法规。

2、严格守法、执法做到廉洁奉公,决不贪赃枉法,敢于同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作斗争。

3、坚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按规定定期编写防火检查建议书或专题报告,做到及时消灭隐患,并要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4、熟悉掌握消防通道、水源和各种常用灭火器的性能、数量及配置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维修灭火器材。

5、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计划。

6、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带领义务消防人员参加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对违反有关防火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十五、防排水岗位责任制

1、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矿山所在地区的汛期水情和天气情况。

2、负责检查、监测、落实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转,安装存放位置与山洪灾害隔离地带的整理。

3、保证矿山设施周围的排水管道、溢洪渠道的清理、畅通,防止山洪损害。

4、做好季节性检查,特别是排水设施与排水地理位置,要提前动手、措施到位。

5、车间的设施、设备要做到心中有数,经常巡查和观察,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遇有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及时搬挪、撤离,确保人身、财产不受损伤。

7、经常检查抗洪抢险物资储备量,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8、如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处以50-1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六、矿山电工岗位责任制

1、经常检查车间电气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变压器、开关柜等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分管领导。

2、经常清理电气设备上的积尘,防止接触不良、烧坏电器设备。

3、检查各路电线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现绝缘老化应立即处理。禁止有露地方。

4、经常向其他职工讲解电气原理和基本知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积极配合电力部门维护好线路的安全运行情况,坚决同盗窃电力设施的行为作斗争。

6、经常检查主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发现螺栓松动或油位降低,应及时处理。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落实责任,深化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安全技术进步与创新、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每月由安环科长带头,开采队管理人员为主对全矿各车间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对查出的隐患,以通知形式下发车间责令整改,对不能如期整改的项目,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开采队必须每旬对本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一次,查出的隐患采用“三定”办法安排整改,并书面上报安全领导组。   

    五、全体员工在工作中要经常检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有关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要详尽,准确交接清楚,并认真填写记录。

    六、各班组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上报,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展工作。

    七、杜绝安全生产检查走形式,讲过场,在查思想、查隐患、查班组基础工作的同时,对危险源(点)实施有效的控制。

八、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一旦查出严肃处理。 

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各部门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达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各部门每月至少搞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做好记录,对安全工作不重视,遇事相互推诿,不进行安全教育,无记录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

2、安全领导组每月要积极开展安全工作,要有安排、有内容、有活动并做好当月安全工作记录,不积极开展工作的罚领导100元。

3、各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检查,不进行安全检查或没有安全记录的,对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

4、对班前饮酒,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一经发现,不许上岗,并处罚款50元。

二、事故处理:

1、若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取消当事人当月5%的安全工资。

2、若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部门负责人受到免职或降职处分,当班班长受到撤职处分,全公司从上到下员工每人当月5%的安全工资取消。

3、若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部门负责人受到免职和降职处分,当班班长受到撤职处分,事故责任者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同时取消事故部门员工每人当月5%的安全工资。

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主管领导和安全领导组,如发现部门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要追究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并给与部门领导适当的经济处罚。

三、奖励:

1、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并阻止重大事故发生的酌情奖励个人。

2、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并被采纳的酌情奖励提出人。

3、部门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的,年终无一例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作为本部门的评选先进条件之一。奖励金额由安全领导组研究决定。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二、由安环科组织新工人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安全等规章制度。  

    三、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学习本矿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

    四、通过不少于70学时的组织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特殊专业技术工种,在相关文化知识培训的基础上,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专业培训、考试及实际操作测评合格后,并取得上级主管部门上岗证方可上岗。

六,矿、车间、班组要负责对新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对本矿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害因素、安全事项以及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培训学习。 

    七、采取“师带徒”、“一带一”的方法,进行本岗位实际操作和现场指导安全教育。

    八、班组长负责本班组有关的工作性质、特点、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九、有关人员要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地宣传、教育。

十、安全领导组每月要布置、督促、检查各车间的安全教育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表扬和奖励典型的先进班组和个人。

    十一、全矿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和重用。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发放,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防尘口罩、护目镜、防毒面具、电工用具、手套等。

    二、各车间、科室负责提出所需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报安环科。

    三、安环科负责编制全厂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经矿长批准后,采购员负责采购,车间负责按规定期限及时补充发放。

    四、采购员必须按计划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求所购厂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五、严格按规定核发给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

    六、各车间、科室负责按岗位和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七、公司安全领导组、安环科负责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分类:

根据安全事故的伤害严重程度不同,伤亡事故大体分为以下三种:

1、轻伤: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

2、重伤:是指对人身伤害比较严重,有致残可能和已经致残而无伤亡的。

3、死亡: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

二、事故报告:

1、企业内部报告程序: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伤亡事故上报程序;

①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和工会。然后由上级有关部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立即逐级上报,不得拖延、瞒报和假报。

②伤亡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三、事故的抢救:

1、发生事故后,应制定严密的抢救方案,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做好详细记录。清理事故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序,按照下列分工进行调查处理。

1、轻伤、一次重伤二人的事故,由安全领导组组织职能科室的有关人员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弄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发生死亡事故或重伤三人以上事故,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原则组织调查处理,企业必须全力配合好调查组的工作。

3、处理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部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要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4、对事故的责任者,要实事求是根据情节轻重作出适当处理。

六、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达到防范在先,以防为主,治疗为辅的目的,依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确实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

    二、将员工每次的体检表,存入职工健康档案。

    三、对因工作造成的职业致病、致伤、致残的员工,按照劳动保护有关法规及其规定给予治疗和适当的经济补偿。

    四、对上岗前曾有过职业病史,因本职业工作会引起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妥善安置。

    五、对存在职业病害的工种、岗位的员工,按行业要求,给予定期不定期的身体检查,检查结果存档。

    六、定期发放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检查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七、职业病的定性,需由省市级以上“三级”医院的定性为准。

七、民用物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严格管理物品,预防物品造成事故,影响财产和生命安全,防止物品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二、物品的采购与押运:

    1、采购火工材料必须事先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领取《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2、运输过程中要派专车,由押运员押运,司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物品要封装严密,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途中不得随意停留,以免发生意外。

    3、运输途中发生丢失、被抢及发生事故,应立即向附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4、押运员要监督司乘人员,禁止在物品附近吸烟、用火、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5、运输物品的车辆,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灯。物品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运输材料的车辆严禁逗留在内。

6、车辆运输物品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和突出车外。

    7、和必须分别运输。

    8、在运输途中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途中住宿时,要报告住宿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9、押运人员在装车时,负责清点查验器材的品名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10、器材到货后,押运人员、保管员、验收员共同验收数量,并注意包装是否破损、异动或散落,确认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妥善处理。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领导,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能验收入库,应做出标志单独保存。

    1l、器材装卸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严禁倒置,装卸人员在搬运中不能吸烟、用火。   

    三、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l、物品必须由专门仓库保管,并建有严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库房要远离生活区,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等措施完备、通风良好、空气干燥、温度适宜。

    2、保管员必须持《物品保管人员许可证》上岗。

    3、保管员要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围。检查消防、避雷、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4、库区范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火柴带入库区。库周围20米内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5、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

6、物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并设专人保管,剩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记录。

7、门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8、保管员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能私自找人替班,不准在库区或库房内会客、留宿,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

    9、爆破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员监督。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全警戒规定,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或标志。

    四、物品仓库管理员、押运员、爆破员以及领用人员等必须选用责任心强、可靠、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不得指派临时工单独领用物品。

五、物品出库凭证必须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领用人签字,然后由武装保卫部门和辅助生产部门审批签字后方可领料。

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在安全生产领导组的指导下负责收集、整理核对、保管、编计所管理的安全生产档案的材料、资料,具体工作如下:

一、督促和协助安环科做好档案的归档工作。

二、积极提供安全档案资料,为安环科的工作提供方便,编制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索引、卡片等,严格安全档案资料的借阅。

三、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工作。

四、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工作,收集并整理所管的安全档案,并配合安全生产部门做好档案的修改、补充、复制、交流工作,保障其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定期对安全生产档案进行检查,整理每季一次小检,每年一次大检,发现问题及时向安环科汇报以便研究。

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借阅手续者有权不借阅,对丢失、损坏和污染档案者有权提出情况分析和处理意见。

七、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以便提高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的水平。

八、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政策和保密制度。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重大危险源为矿山库,其监控制度如下:

1、巡守员昼夜值班,并配备通讯设施,坚持经常巡逻,如有意外情况需增援立即与保安队联系。

2、配备专门训练的警犬,夜间如遇警犬狂吠不止,必须查明原因。

3、如发现库区周围有着火点,必须立即扑灭,并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4、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严禁携带火柴、点火工具、易燃、易爆及易碰撞产生火星的金属物品进入库房。

6、夏季伏天必须每天午后检查库房温度,超过30℃须立即采取降温措施。

7、无关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警戒区,对于允许进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检查。

8、定期对防雷电设施进行监测。

9、每年入冬前,对库房周围杂草进行清除。

10、每月由财务科、保安队、安环科对领用帐进行检查,看帐物是否相符。

十、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术语

事故隐患:是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祸患。

二、分类

1、按事故隐患起因分:

(1)设备事故隐患;

(2)火源、火险事故隐患;

(3)质量事故隐患;

(4)电器事故隐患;

(5)尘毒事故隐患;

(6)安全防护事故隐患;

(7)交通事故隐患;

(8)其他事故隐患。

2、按危害程度分:

(1)一般性事故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已构成威胁,但整改方法比较简单,涉及的范围较窄,投资也比较少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或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已构成严重威胁,有可能造成事故,整改的工作量大,涉及的范围广,投资多的隐患。

三、事故隐患管理部门

1、技术科组织土建、环保、设备技术员对土建、尘毒、设备等事故隐患进行专业检查。

2、消防安全组负责对火源、火险事故隐患进行专业检查,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3、安环科对安全防护事故隐患及其他事故隐患进行专业检查。

四、管理部门职责

1、各专业门负责人,应亲自抓事故隐患的检查工作。根据事故隐患的起因和危害程度,查清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负责部门和负责人。

2、自查部门按月登记《事故隐患登记表》。原则上一般性事故隐患由所在部门负责整改,如事故隐患所在部门受条件限制,不能进行整改时,按事故隐患起因向专业门上交《事故隐患报告单》。

3、对有条件整改而不按要求整改的,由专业门(组)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强行限制整改。

4、对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或负责整改部门,接到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仍然迟迟不动或口头答应,但不按时完成整改计划的,可视其具体情节予以通报或建议行政处分。

5、负责整改部门,由于无故拖延整改时间而导致发生事故,由整改部门负主要责任。

6、在按计划整改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原因、情节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后,找出责任者。

7、由于专业检查不力(以《整改通知单》为准)而造成事故,由专业门负主要责任。

8、由于专业检查和自查不力(以《事故隐患报告单》为准)而造成事故,由专业检查和隐患所在部门负主要责任。

9、对专业检查、自查、整改工作突出而无事故的部门,公司每月考核后给予安全奖。

十一、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保证设备安全合理地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在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由安检部门及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全矿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二、设备安全管理的范围:全矿生产线机械和动力设备。

三、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1、对于新增设备均由副矿长组织有关设备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凡全矿停送电时,配电室得到调度通知后,检查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3、各车间主机设备停送电,必须由值班电工与配电室联系,否则不予送、停电。

4、主机的开停,事先应取得调度室的同意,方可进行操作,否则不予停、送点。

5、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不定时地深入车间现场进行检查、监督。被检查者不能拒绝,并给予工作上的便利。

6、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如不具备齐全条件,操作工有权拒绝上岗。

7、各部门的用电设备,由动力部门统一控制调整,不能乱接,如发现动力部门有权制止上报并处理,并避免大功率电机频繁启动,以免出现不安全现象。

8、要求严格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即每位操作工要具备“三好四会”,把修、用结合起来,特别在平常维护保养时,做到班前对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进行检查。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下班前进行认真清理保养。

 9、凡是开动的设备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记录。

10、做好日常点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11、操作者必须做到正确使用,合理润滑和精心保养设备,不允许精机粗用,严禁超负荷,拼设备,若对设备有超负荷,超规定使用时,必须由设备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否则操作者有权拒绝操作,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不合理的使用设备现象,并报告领导处理。

12、设备运转到一定周期时,必须执行计划检修制度,并且检修时必须与动力部门取得联系,挂停电指示牌,并设监护人看管,严禁非检修专业人合闸,同时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使用的吊装等工具必须安全可靠方可实施,检修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由分管副矿长、设备管理部门、施工部门、使用部门、动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设备因为非正常使用而损坏造成停产时,要以安全生产为准绳严格执行事故管理制度,不得虚报,延误,对所发生的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14、每月组织一次由安环科、设备管理人员,使用部门对全生产线的设备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和隐患及时提出及时整改。

15、车间要按照公司下达的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精心保养每台设备,并做好记录,设备管理部门有权不定时的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违者有权惩罚,好的给予奖励。

十二、排碴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排碴场的妥善管理主要由看边员负责,排碴车辆和推边的装载机均由其指挥。排碴车辆倒碴要听从看边人员的指挥,在指定位置上停车,在指定位置上倒碴。

二、碴场平盘反向坡度要保持35--40度,防止自然滑坡和塌陷。

三、装载机推边必须留沿30厘米以上,碴场要保持推平或在边沿处稍微上坡方可,不允许下坡,以防止倒碴车辆溜车。

四、碴场必须留有排碴车辆足够的回转地方,多日积存的边角料必须尽早处理,以保持碴场清洁。

五、雨后天晴排碴,看边人员必须密切注视碴边的动静,加强警戒,如出现可能滑坡塌陷时必须果断撤离,停止排碴,处理险情。

六、大雾(能见度在10以内),大风(风力超过5级)天气,看边员应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向分管负责人建议停止排碴。

七、排碴场内不准其它机动车辆擅自停放,影响正常生产。

十三、防火、灭火制度

火灾对工矿企业的危害及其破坏是难以估量的,防火灭火在人们日常生活与企业营运中已引起了及其高度的重视,为此,我公司制定如下防火灭火制度。

一、矿区领导、安全员及全体员工要经常检查火灾源头的发生地,并制定本区域的防火灭火计划。

二、根据需要备足防火灭火工具,如灭火器、沙子、岩粉等其他工具。

三、矿区内一旦发生火灾,全体员工应立即行动,采取紧急措施,保护洞内工人安全,撤出灾区、危险区的人员,迅速控制火灾及其火烟。

四、无论地面或洞内发生火灾,应该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扑灭,并同时报告消防、救护组织。发现救助,应积极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救援,以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五、要经常侦查火区源头,一旦起火,及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工具器材及时扑灭。

十四、防排水定期监测制度

一、配备专人定期检查监测落实天气预报、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转与山洪灾害隔离地带的整理。

二、遇有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落实专人,做到专人专管,专人负责,及时搬挪,确保人身、设备不受损伤。

三、做好季节性检查,尤其是排水设施与排水地理位置做到提前动手,排水措施到位。

四、当班负责人、操作工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障安全生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五、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制度,严明纪律,如因人为排水造成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备有一定量的抗洪抢救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十五、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通风组在生产技术组的配合下,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通风组要对矿井风量和风速进行检查,掌握矿井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安全报表,并对各报表研究和分析。

6、负责绘制并补充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及安全措施。

8、负责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

9、负责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负责定期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检查与测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制定相应措施。

11、测风时要选择合适的测风地点,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表。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计数器指数回零,或记下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计数器和秒表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12、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应保持200毫米以上的距离;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在遇到车辆和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13、局部通风

(1)、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10m后,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措施(用高压风吹或安装局扇)。

(2)、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20m后,必须安装局扇。

(3)、压入式通风时,吸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口不小于10m的上风侧;抽出式通风时,排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不小于10m的下风侧;混合式通风时,抽出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应比吸入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更靠近工作面,二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m。

(4)、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布距掌子面应不大于10m,抽出式通风时,风筒布距掌子面不大于5m。

(5)、风筒吊挂应平直,不要挤压,且必须保持完好无损,有漏风处务必及时补好。

(6)、爆破后,必须保证足够的通风时间。

(7)、通风组定期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并定期进行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

(8)、通风组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矿井通风的实际资料,为矿井今后的开采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十六、顶帮管理制度

1、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做好采掘工作面的顶、帮管理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采场作业前必须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

3、禁止在同一采场同时进行凿岩和处理浮石。

4、作业中发现有冒顶征兆,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冒顶危险征兆,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5、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采场、掘进现场顶、帮管理工作,随时掌握现场顶、帮变化情况,发现险情(如支护歪斜、顶板破损及两帮开裂等),应及时报告,通知有关人员,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6、采场要均匀放矿,确保工作面的高度保持在两米以内。

7、采场顶板有裂痕的、块度较大的应采用崩落法先处理,再作业;块度较小或裂痕不明显的用顶木做临时支护,防止冒落,作业期间要有专人观察支护顶木变化情况。

8、暴露面积较大的采场,设计上必须要有安全矿柱或者采用分条采矿设计。

9、个别岩石破碎、有冒落可能的采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每班进行检查,指导凿岩方式,避免发生大冒落。

10、采场存窿放空后,要及时进行废石充填,相邻较近、面积较大的采空区应采用胶结充填。

11、地表陷落区应设明显标志或栅栏,通往陷落区的井巷或通往平底采空区处应封闭,人员不准进入陷落区和采空区。

12、水平掘进巷道作业前必须先把顶板和两帮浮石撬净防止落毛伤人。

13、掘进巷道破碎带较多或暴露面积较大处要采取支护措施。

14、处于水平主运输巷每周要派专职人员进行敲帮问顶安全检查,及时对顶板两帮浮石进行清理。

第三部分    岗位操作规程

一、通风工操作规程

1、风机站必须有二人操作,不准擅自离岗,筏作人员不得入内。

2、接班后,首先对通风系统中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3、通风系统运行时,风门必须关闭严密,减少系统漏风。

4、安装风机时,其风流方向应与系统风流方向保持一致。

5、风机安装前要按有关规定检查,不得反转,不得缺相运转。

6、风机下井或停机三天以上,启动前要进行绝缘测定,电阻不得小于0.5兆欧。

7、风机的电缆、闸刀、启动装置、按钮开关等必须单独设置,不得与其他电器设备混用。

8、风机每天检查一次,构筑物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控制室内的仪器仪表每班都要清洗一次。

10、风机应安装在无淋水、无浮石、无积水的地点,及稳固可靠的风机架上。

11、移动、检修风机要切断电源。

12、电缆线要悬挂,发现电缆破损、机壳带点要及时处理,处理时严禁带点作业。

13、通风设备和材料在搬运中要按规定捆扎牢固。抬运时要互相配合,步调一致,防止扭伤。

二、测气、测尘工操作规程

1、测风测压时,首先要根据图纸上确定的测点及编号到现场定点、测量断面,做好标记,而后按标记测定风速、记录风向。

2、在测气、测尘时,应根据车间制定测点到现场定位。测点应设在作业工人呼吸区域内,阵发性产尘点在工人作业时取样,连续性产尘点在工作20分钟以后取样,并记录采样地点及周围通风设施情况。

3、使用仪表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保管要注意清洁,计量仪器要按规定检查。

4、测定时间、流量、位置及现场情况要记录清楚,测工应在采样单上签字,并注明采样时间。

5、熟悉井下通风系统和安全出口,严格按规程操作。

6、劳动保护用品应穿戴齐全。

7、在有风水管接头处作业时,应检查接头是否牢固,防止脱落伤人。

8、在采区巷道作业时注意顶板浮石,在运输巷道作业时应事先与井下工联系,并注意来往车辆。在回采作业面作业时应与作业工人配合好,防止机械伤人。在回风巷作业时,应注意巷道支护情况及回风。

三、矿井水泵工操作规程

1、水泵工必须经常注意水仓水位变化,允许最高水位处,应设有装置,停送电时,必须穿戴好绝缘护品。

2、启动前应检查各阀门是否在启动位置,管道连接阀门是否顺序打开(关闭);水泵出水口闸门是否关门;吸水井水闸门是否打开,引水管是否打开,并注满水。

3、200kW以上水泵启动,应通知变电所。

4、启动前先检查开关柜电压、指示灯、变阻器手柄和其他是否正常,各轴承是否缺油各连接部分是否松动。

5、启动时,启动柜送电后,待电机接近正常转速时,送上运转柜,并立即停止启动柜。

6、水泵启动后,要检查电压、电流表、真空表读数,电机及各部轴承和其他装置是否正常;打开出水口闸门,注意电机不能超过负荷,并注意各部声音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现象,应停车检查。

7、停车必须关闭出水口闸门,正常停车应按顺序进行,禁止用推开总盘的方法停车。

四、主扇风机工操作规程

1、运转前的检查和要求

(1)机体各部螺丝不得松动,各部轴承润滑油应符合规定,运转前手动盘车应灵活,通道内不得有异物堵塞(每日检查一次)。

(2)电器接触应良好,电动机和通风机声音应正常,电器各部不得有打火和过热现象。

(3)检查电动机的碳刷磨损程度、温度和引线温度。

(4)地面风道进风门要锁固;开闭风闸门,如设置机动、手动两套装置时,须将手动摇把取下,以免伤人。

(5)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6)操作高压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并注意操作的先后顺序,高压系统接地应可靠。

(7)在更换备用通风机和做空转试验时,须按现场指挥的正确指令进行,发现指挥有误时,运转工有权说明情况要求重发指令。

2、启动操作方法

(1)开机前,按规定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主机的电源开关和油开关合好。

(2)将控制回路电源合好。

(3)检查电机转子频敏电阻器接触是否在断开位置。

(4)将“(3)”的控制电源合好,即可启动电动机。

3、运转中的检查

(1)各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各部螺丝不得有松动和缺少现象,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发现异声后立即停车。

(2)电动机温度不得超过其规定值,电流表、电压表和功率因数表应在正常范围内。

(3)除故障和事故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

(4)停机后,应按规定及时对机器各部进行检查和保养。

五、空压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启动前准备

(1)准备必要的测试仪表。

(2)按规定向曲轴箱内盛装润滑油。

(3)检查各连接部位的连接是否坚固。

(4)检查电路是否正常、接头是否良好。

(5)盘动飞轮2-3转,检查转动部位有无障碍物,转动是否正常。

(6)检查风扇皮带张进度是否适宜。

2、试车的步骤及要求

(1)新修或大修后的机器投入运行须进行试车,试车分空机运转和负荷运转两个步骤,试运转的目的是考察安装质量及磨合情况、及时发现与修正装配中的缺陷。

(2)无负荷运转应切断用气设备,使储气罐放空,间断启动电机2-3次,检查设备转动情况是否正常。同时检查旋转方向。无负荷运转持续2-3小时,在此期间应检查各运转部位的温度、润滑情况、油温、油压及设备是否震动和敲击声、各摩擦部位情况,坚固件是否牢固,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负荷运转。

(3)负荷运转以三个阶段逐步升压方法进行。

第一阶段:二级排气压力调节至0.3Mpa,运转0.5小时;

第二阶段:二级排气压力调节至0.5Mpa,运转0.5小时;

第三阶段:二级排气压力调节至0.7Mpa,运转2小时。

(4)每次升压运转中,必须按下述内容检查:

a:各级吸、排气阀的工作情况;

b:各结合部位的密封情况;

c:各级吸、排气温度及压力情况;

d:电动机的工作情况。

3、操作注意事项

(1)空压机因故障停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临时停车时,应先卸掉储气罐中的压力,再进行停车。

(2)检修后,必须盘车2-3转,经检查没有问题,一米内不能有障碍物,方可开车。人员之间做好联系,远离旋转部位,若更换主要零部件或经大、中修后的空压机,须经空车磨合,方可进行正式运转。

(3)长期停车时应进行防锈处理。负荷运转后,检查润滑情况。

4、维护情况

(1)日常保养正常运转期间操作人员应检查记录各部运转情况、压缩机进排气温度、压力润滑油位、油温、油压、仪表及安全附件的灵敏度及可靠性、各处连接无松动。

(2)每运转240小时,应检查进、排气阀阀片、弹簧等易损件有无损坏、调整皮带张进度、向风扇轮轴承加注润滑脂。

(3)每运转600小时,清洗消声过滤器。

(4)每运转1200小时,检查气缸、活塞环、油环、连杆、瓦、衬套等磨损情况、校正压力表及安全阀。

(5)每运转一年,全面检修、检查调整、换油并做好换件及检修记录。

六、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

(1)操作前必须佩戴防护用具。

(2)认真检查电源线、地线、零线是否接触良好,不得有漏电现象。电焊机次电压必须相符,线长不得超过2米并悬挂好。

(3)工作场所必须干燥、整洁,妨碍工作的杂物及易燃、易爆品、化学等必须在焊接点10米以外。

(4)在金属容器内(要有一人监护)、铁架上或在潮湿地面焊接工件时,要穿好绝缘鞋、铺好绝缘胶垫或干燥板,防止触电。容器内的照明不准超过36伏安全电压,工作地点要通风良好。

(5)电焊把必须绝缘可靠。

(6)工作地必须安全。

(7)不得私自接电。

(8)作业完毕后应关好电源、收好工具。

(9)工作前,必须佩戴好保护用具。

(10)工作前认真检查工作地点是否安全。

(11)不能焊接危险品,在焊接装过易燃品、有毒危险品容器时,必须经过特殊的清洗,待干燥后方可进行工作。不得焊补压力尚未消除的受压容器与管道及无压力的密封容器。

(12)电焊机二次线空载电压不得超过75伏,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13)一次电流电源线由电工安装,一部电焊机限一个开关,不准安在其它动力开关上,非铁壳开关用右手侧身合闸。

(14)非电焊工人,不得擅自使用电焊机。

(15)工作结束后,拉下电源开关、关销电门箱、盘好电线、收好工具,焊件火花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2、气焊工

(1)工作前必须佩戴好保护用具,在焊接时佩戴好有色眼镜。

(2)在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好氧气、乙炔的输送胶管各部位是否漏气、串气、或堵塞。保险罐、氧气表的灵敏度是否合乎要求,如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3)乙炔瓶器附近严禁吸烟和燃火,与明火距离应在3米以上。与焊、割点的距离应在5米以外。

(4)装置氧气表、乙炔表必须放气少许,上表时必须将身体与头部闪开,瓶嘴平扣时必须用卡子卡紧,不准垫铜片,否则不得使用。

(5)夏季在室外操作时,必须将氧气瓶、乙炔瓶遮好。严防暴晒,冬季室外操作时,发现氧气表、乙炔表等冻结时应用温水暖热,严禁用焊割工具直接暖热或用火烤,氧气瓶、氧气表严禁接触油类物质。

(6)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得存放一处,其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离火源不得小于10米。

七、凿岩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穿塑料底鞋和带钉子的硬底鞋。

3、工作前必须先检查好工作地点是否安全,顶部如有伞檐、浮石或瞎炮等危险时,必须等处理好后方可工作。禁止冒险作业。

4、在陡坡或5米以上的掌子面打眼时,必须系好安全绳、安全带,禁止单人冒险作业。

5、工作前必须与平撬工和装载机联系好之后才能工作,严禁上下平行作业。

6、打眼前必须将风钻与风管的接头螺丝拧紧。工作中必须经常注意接头螺丝有无松动,风管是否漏风。如有松动和漏风时,应立即处理好再工作。

7、刚开眼时,风门不要全开,必须等钎子稳住以后才能将风门全打开。

8、打眼时必须两人一台风钻,一人在打眼时,另一人必须在附近,随时注意工作面上有无危险。如发现顶部有掉石危险时,应立即告诉打眼人离开危险区。

八、三轮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1、发动机未熄火前,车辆不得添加燃油。

2、严禁用汽油擦洗车辆,清洗零件和烘烤车辆等。

3、严禁用明火作照明检查油箱的油量。

4、车辆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电门,迅速拆除蓄电池连线。

5、调整发电机传动皮带时,须关闭发动机。

6、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容易转动和位移部位。

7、拆卸机件时不得使用不合适的工具。

8、维护修理时,车辆应选择平坦地点停放,拉紧手制动,变速杆放入空挡,而且前后车轮应用三角木塞住,以防车辆溜动发生事故。

9、三轮车进入工作面前,须仔细检查车辆的刹车、照明,保证灵敏有效。

10、在斜坡道上停车时,应采取可靠的挡车措施。

11、不能采用溜车的方式发动车辆。

九、装载机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一)检查车辆

1、检查燃油、冷却水及润滑油情况。

2、检查行车、驻车制动可靠性。

3、检查空载时铲斗系统运行情况。

4、检查灯光、音响是否齐全有效。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安全行车的障碍后,先鸣笛,再起步。

2、制动气压表读书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3、起步时不得突然加速,应平稳起步。

(三)行驶

1、行驶前取下前后车体安全连接杆,并妥善保管。

2、在坡道上行驶时,应使拖启动操纵杆处于接通位置,拖启动必须是正向行驶。

3、改变行驶方向及变换驱动操纵杆必须在车停后进行。

4、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面400mm以上。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送物料。

5、应尽量避免在斜坡横向行驶及铲装物料。

(四)装载作业

1、发动机的水温及润滑油温度达到规定值时方可进行全负荷作业,当水温、油温超过90℃时应停车,查找原因,待水温低于90℃时方可作业,否则会损坏发动机。

2、禁止在前后车体形成角度时铲装货物。取货前,应使前后车体形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堆,同时使铲斗平行接触地面,然后取货。

3、除散粒以外,不准用高速档取货。

4、不准边行驶边起升铲斗。

5、铲斗铲装货物应均衡,不准铲斗偏重装载货物。

6、装载机是用来进行装载及短途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禁止用铲斗进行挖掘作业。

7、驾驶员离车前,应将铲斗放到地面,禁止在铲斗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8、起升的铲斗下面严禁站人或进行检修作业。若必须在铲斗起升时检修车辆,应对铲斗采取支撑措施,并保证牢固可靠。

9、禁止用铲斗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10、在架空管线下面作业,铲斗起升时应注意不要碰到上方的障碍物,在高压输电线路下面作业时,铲斗还应与输电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1、在为载重汽车倾卸物料,铲斗前翻时不得刮碰车辆,卸载动作要缓和。在卸车作业时,应注意铲斗不要刮碰车厢。在推运或刮平作业中,应随时观察运行情况,发现车辆前进受阻,应审慎操作,不得强行前进。

12、停车后应将换向操纵杆放到位置,将前后车体安全连接杆安装好。

十、爆破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爆破材料的领退

1、应根据当班的爆破作业量,填写好爆破材料领料单,领取当班的爆破材料。

2、当班剩余的爆破材料应当班退回库房,严禁自行销毁或私人保管。

3、领退爆破材料的数量必须当面点清,若有遗失或被窃,应立即追查和报告有关领导。

二、爆破材料的运输

1、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面或专用的临时保管库房(必须有锁),严禁他人代运代管。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和必须分别放在各自专用的袋内。

2、一人一次运搬爆破材料的数量:同时运搬和起爆材料不得超过30公斤;背运原包装不得超过一箱;挑运原包装不得超过两箱。

3、爆破材料必须用专车运送。严禁、同车运送。除爆破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同车乘坐。

4、汽车运输不得超过中速行驶,寒冷地区冬季运输,必须采取防滑措施;遇有雷雨停车时,车辆应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00米的空旷地方。

5、竖井、斜井运送爆破材料时,爆破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事先通知卷扬司机和工;

(2)在上下班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送爆破材料;

(3)运送爆破材料时,除爆破工和工外,其他人员不准同车乘坐;

(4)严禁爆破材料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放。

三、爆破准备及规定

1、在爆破作业前,应对爆破区进行安全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爆破作业。

(1)有冒顶塌帮危险;

(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三分之二,或无人行梯子,有可能造成爆破工不能安全撤退;

(3)爆破矿岩有危及设备、管线、电缆线、支护、建筑物、设施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

(4)爆破地点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5)危险边界或通路上未设岗哨和标志或人员未撤除;

(6)两次爆破互有影响时,只准一方爆破。贯通爆破时,两工作面距离达30m时,不得同时爆破;达15m时,须停止一方作业,爆破时,双方均应设警戒;

(7)爆破点距离库50m以内。

2、加工起爆药包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爆药包的加工,只准在爆破现场的安全地带进行,每次加工量不超过该次爆破需要量;插入药包前,必须用铜、铝或木制的锥子在药卷端中心扎孔。

(2)加工起爆药包地点附近,严禁吸烟、烧火,严禁用电或火烘烤。

3、设立警戒和规定:

井下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通路上设立警戒红旗,区域中为直线巷道50m,转弯巷道30m。严禁以人代替警戒红旗。全部炮响后,须经15min方能撤除警戒;若响炮数与点火数不符,须经20min后方能撤除警戒。严禁挂永久红旗。

四、装药与点火爆破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清理和区划。

2、装起爆药包和硝化甘油时,禁止抛掷或冲击。

3、药包爆破的重新装药时间,至少过15min;硝化甘油药至少经过30min。

4、深孔装药炮孔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黑梯药柱等敏感材料前,可用铜或非金属长杆处理。

5、使用导爆管起爆时,其网络中不得有死结,炮孔内的导爆管不得有接头。禁止将导爆管对折180°、损坏管壁和异物入管、将导爆管拉细等影响导爆管炮轰波传播的操作。

6、用起爆导爆管时,导爆管应均匀敷设在周围。

7、装药时禁止烟火、明火照明;装电起爆体开始后,只准用绝缘电筒或蓄电池灯照明。

8、禁止单人装药放炮、补炮,爆破工点完炮后必须开动局扇或打开风门(喷雾器)。

9、装药时不许强冲击,禁止用铁器装药,要用木棍装。

10、禁止非专业人员进行装药爆破工作。

11、电气爆破送电未爆进行检查时,必须先将开关拉下,锁好开关箱;线路短路15min后方可进行现场检查处理。

12、炸卡漏斗大块矿石时,禁止人员钻入漏斗内装药爆破。

13、炮孔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

(2)堵塞时,要防止起爆药包引出的导线、导火线、导爆索被破坏;

(3)深孔堵塞不准在起爆药包后直接填木楔。

14、明火起爆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一次点火,成组点火时,一人不超过五组;

(2)二次爆破单个点火时,必须先点燃管或记时导火线,其长度不超过该次点燃最短导火线的三分之一,但最长不超过0.8m;

(3)导火线的长度须保证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但最短不小于1m;

(4)竖井、斜井和吊罐井工作面爆破时,禁止采用明火爆破;

(5)点燃导火线前,切头长度不小于scm,一根导火线只准切一次,禁止边装边点、边切边点;

(6)从第一炮响算起,井下15min内不得进入工作面,炮烟未排出,禁止进入。

15、电力起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只准用绝缘良好的专用导线做爆破主线、区域线或支线。露天爆破时,主线允许用架设在瓷瓶上的线,爆破线路不准同铁轨、钢管、钢丝绳和非爆破线路直接接触。

(2)装药前要检查爆破线路、插销和开关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一个地点只准设一个开关和插座。主线段应设两道带箱的中间开关,箱要上锁,钥匙由联线人携带。脚线、支线、区域线和主线在未联接前,均须处于短路状态。只准从爆破地点向电源方向联接线路;

(3)有雷雨时,禁止用电力起爆;突然遇雷雨时,应立即将支线短路、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

16、导爆索起爆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导爆索只准用快刀切割;

(2)支线应顺主线传播方向联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5m,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大于90°;

(3)起爆导爆索时,的集中穴应朝导爆索传爆方向;

(4)与散装铵油接触的导爆索应采取防渗油措施;

(5)导爆索与导爆管同时使用时,不应用导爆索起爆导爆管,因导爆索爆速大于导爆管,易引起导爆索时击坏导爆管。

17、天井爆破时,将平台板移放到井边位置上。

五、盲炮处理

1、发现盲炮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应在其附近设明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处理盲炮时,在危险区域内禁止做其他工作。处理盲炮后,要检查清除残余的爆破材料,并确认安全时方准作业。

3、电爆破有盲炮时,需立即拆除电源,其线路须及时短路。

4、炮孔内的盲炮,可采用再装起爆药包或打平行眼装药(距盲炮孔不小于0.3m)爆破处理,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5、硐室盲炮可清除小井、平硐内堵塞物后,取出和起爆体。

6、内外部爆破网破坏造成的盲炮,其最小抵抗线变化不大,可重新联线起爆。

十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齐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对重要线路和重要工作场所的停电和送电,以及对700V以上电气设备的检修,应持有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方准进行作业。

3、不应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动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4、停电检修时,所有已切断的开关把手均应加锁,应验电、放电和将线路接地,并且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并送电。

5、禁止单人作业。

6、要求持证上岗。

十二、平撬工安全操作规程

1、撬毛工作

(1)平场前先撬好顶帮浮石。撬浮石必须自上而下,从外往里,从安全到不安全地方,仔细检查岩石节理、层理、裂缝等情况及浮石大小,在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工作。

(2)撬浮石时必须有两人,一人照亮,一人撬毛,撬毛人员不得站在下坡或较大坡面上,应站在上坡和有防滑措施的坡面上,并注意脱落浮石滚动伤人。撬不下来的浮石给上临时支柱或划上标志,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撬浮石必须用撬棍。采矿场上部撬浮石,其下部禁止放斗。

(4)发现在矿堆面上或炮眼里有残和时,在确认顶盘不能掉毛时,可拣出放到安全地方或交给爆破工处理后,方可进行撬毛工作。

(5)撬完浮石后,方可进行平场工作,严禁撬毛、平场及凿岩工作同时进行。

2、平场工作

(1)采场平场时,必须上下联系好,保证矿堆面距工作面高度为1.8m-2.0m。

(2)平完场后,必须保证采场行人通畅。

(3)平场时,如发现下边放斗,上面不下货时,立即停止作业。

(4)处理人员不准站在漏斗中的货堆上,处理方法可用水冲和爆破法,处理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5)平场时遇有大块时,可用人工破碎,人工不能破碎时可采用爆破法破碎。

十三、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1、坑木运送

(1)运送材料时,严防损坏井下的设备、设施及各种线路。

(2)往罐、箕斗中装料,材料不得突出容器之外,并用绳子捆好。

(3)在无容器的地方下料,高度超过10米时,用绳子捆着下放,严禁自由滑落,下料时必须做好上下联系工作。

2、施工准备

(1)撬净工作面浮石。撬不下来且有空声的顶帮要做上明显的标志或给上临时支柱,并通知有关人员。

(2)撬毛石时,水平巷道由外往里进行,天井撬毛人员站在安全地点进行,但平台板必须移放到站人的地方;采矿场由安全出口侧向里进行;竖井处理大面积井帮浮石时,要在吊盘上进行,吊盘高度必须在浮石的上方;斜井由上向下进行。

3、天井、溜井的支护

(1)掘进天井、溜井,其高度超过7米时,应安装梯子间。梯子倾角不大于75°,其上端高出平台1米,梯子平台的距离不大于6米。上下平台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米,两个的梯孔要错开,宽分别不小于0.77米和0.6米,梯子宽度不小于0.4米,梯子蹬间距不大于0.4米。

(2)用于凿岩平台的撑子,层高不得超过1.6米,撑子平台距掌子面高度1.6-2.0米;天井规格长为2.5-3.0米时,横撑不得小于三根。

(3)凿岩平台下的安全平台,要铺满板。

(4)横撑窝的深度视矿岩稳固性而定,最浅不小于1.5厘米,楔子只准从上向下楔紧。

(5)横撑和平台木板必须用优良木材,撑木直径不小于10厘米,台板厚度不小于2.5厘米。

(6)掘进天井安全棚距掌子面不得超过6.0米,棚下设永久性梯子,棚边设临时梯子。

4、木棚子、木立柱的架设

(1)梁和腿的结合要严密,其夹角一般为100°-110°,顶压大夹角小,侧面压大夹角大。棚腿柱窝应挖到硬岩,松软地段应垫基石或设地梁。棚梁与棚腿须在同一平面上,并须与巷道中心线成直角。梁的中部及腿的顶端与顶帮间的空隙均应用木楔楔紧。为防止棚子发生前后倾斜,各棚之间应用直径不小于10厘米的撑木互相支撑。

(2)为防止巷道顶帮岩石的片落,棚壁间必须堵塞结实。

(3)用于水平巷道和水平采矿场的棚柱和顶柱应垂直支立。沿倾斜巷和倾斜采矿场架设时,应向下倾斜,倾角在45°以下时,棚腿和支柱支立方向在上下两盘成直角的垂线与柱顶重力线所构成夹角的分角线上,须适应顶盘岩层下移。

(4)急倾斜的天井和采矿场,需要支护时采用横木柱,横木柱与上下盘所成的角度的上一端稍倾0°-10°左右。

(5)在顶盘节理发达松软处支立顶柱时,为扩大顶柱支护面积,顶柱上端应加柱帽,柱帽用劈开的半边坑木制作,宽度略小于柱顶直径,长至少伸出柱顶两边各0.2米。柱顶鸭咀大小要大于柱帽木圆弧,柱帽轴线方向应与断层、节理、倾斜成直角。

(6)棚腿和立柱大头向下,下端作适当切割,其切割长度不得超过直径,切割后端顶的大小不得小于直径的0.5倍。

5、木架的架设

(1)架设木垛的木材应用圆木或方木。用圆木时,为增加稳固性,务须将相叠处削成上下平行的结合面。

(2)木垛架叠高度,一般为坑木长的2倍以下,最高不得超过3倍。

(3)架设木垛的位置,应坚实平坦,木垛顶底必须与顶底盘密接,并以木楔楔紧,相叠点位置应在一直线上。

(4)在倾斜面上架设木垛时,应设临时托柱,而后进行叠架,以免其歪斜或转落。木垛与底盘接触的坑木必须与倾斜方向一致。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篇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1)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3)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a)、节假日前后;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c)、工作对象改变;d)、工种交换;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g)、新进入现场等。

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可以利用日事清电商erp来进行,日事清是一款简单易用的工作计划与任务管理软件,它能够合理让员工规划工作日程,让管理者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饱和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三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稳定大局。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附加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日常检查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1、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3. 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

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4. 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只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制度

根据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发(20xx年 123号)和《关于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xx 年124号)以及安监局(20xx年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做出的规定。

搅拌站一般工程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㈠、搅拌站教育内容: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

②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搅拌站生产工作概况,生产流程,工作性质及范围。

④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搅拌站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搅拌站站内文明施工,员工宿舍住地周围环境保护及卫生基本要求。

㈡、教育形式

①授课教育在非作业时间,由站长主持,副站长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含班长,生活管理员)到场,由站长或副站长主讲(讲课或出题考试有困难时,或聘请项目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去人主讲,或请人讲课).讲课时间, 地点,主持人,讲课人,讲课内容,参加人姓名,必须指定人做好记录.

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设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的各种板牌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队全体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能力,完善施工队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讲话教育.每天班前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进行本班次员工安全生产讲话,讲话时间5-10分钟.

④安全生产考试.站内对各岗位工种定期进行考试,搅拌站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期考试(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笔),考试成绩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各工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附加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l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l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附加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部长安全责任制

2、生产组长安全责任制

3、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三、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五、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六、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七、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3、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用车间必须把安全环保设备列入正常的维修计划。同时要加强设备保养工作,执行周扫、月清、加油、检查制度。

八、消防安全管理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尽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条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3、消防设施要完备。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作为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保卫科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每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好用。及时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

4、凡是专用消防龙头周围,不得堆放异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证随时可用。

5、人力资源部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培训,使员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后处理方案。新工人上岗前要进行三级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各部门利用班前会、例会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环境保护意识。

7、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附加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水库管理处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度的通知 第四篇

管理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场、站、所: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及省、市、县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开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开江安办〔20xx〕35)要求,结合实际,特建立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下简称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度。

一、管理处党委安全生产职责

1.学习并贯彻执行党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将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并作为向县委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四城同创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5.推动管理处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或联系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并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二、管理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党委书记、主任:管理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及上级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管理处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县委、县报告工作的内容;
每年主持召开党委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不少2次,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
及时研究解决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3.按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组织制定管理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管理处水利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实施意见,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管理处领导干部、内设机构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考核检查,明确各内设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6.及时、如实向上级行政机关报告生产工作情况。

(二)党委班子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对全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直接管理职责。

1.组织拟定管理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

2.组织管理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3.安排布置管理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督促、协调相关单位落实隐患排查及治理方案,积极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督促、协调相关责任单位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及演练,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负责各类作业方案的审批及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积极学习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全力做好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党委班子其它分管领导: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统筹管理、布置分管单位(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工作各环节的安全、高效运转。

2.监督、评价分管单位(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促其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3.负责分管单位(领域)应急救援管理,组织制定应急抢险联动机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审查、督导、调查、评价、管理等工作。

三、管理处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水政监察科):安全生产监督。

1.统筹协调管理处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制度。

2.负责编制管理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考核活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3.组织编制管理处年度隐患排查、整改计划,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排查、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4.负责水政监察科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职工进行相关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及时排查、消除所涉领域安全隐患。

5.负责管理处机关综治和内保工作,建立、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机关门卫制度。

6.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宝石水库环境综合治理站、宝石水库、明月水库船管所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7.负责水政监察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承担管理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

(二)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办公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办公室职工进行相关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及时排查、消除所涉领域安全隐患。

3.负责管理处档案室安全管理,制订相关制度规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自查整改。

4.负责管理处机关电气设备安全,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5.负责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政工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政工科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政工科职工进行相关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及时排查、消除所涉领域安全隐患。

3.负责处人事档案室管理,制订相关制度规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自查整改。

4.负责政工科电气设备安全,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5.负责政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工程建设管理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工程科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工程科职工进行相关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及时排查、消除所涉领域安全隐患。

3.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宝石水库、明月水库枢纽站和各渠管站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4.负责组织编制宝石桥水库、明月水库防汛应急预案,并通过必要的演练检验预案、完善预案,确保突况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5.负责组织编制,并督导落实供水调度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供水安全。

6.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灌区新建、扩建、在建、改造、水毁工程初审、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

7.负责工程科电气设备安全,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8.负责工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五)总工办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总工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总工办职工进行相关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及时排查、消除所涉领域安全隐患。

3.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管理指导明月水库枢纽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4.负责协助工程科对其所管单位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总工办电气设备安全,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6.负责总工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六)财务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财务科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财务科职工进行相关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及时排查、消除所涉领域安全隐患。

3.负责制定并严格执行各类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4.负责财务科电气设备安全,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5.负责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六)党委办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党委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党委办职工进行相关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及时排查、消除所涉领域安全隐患。

3.负责党委办电气设备安全,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4.负责党委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七)综合经营管理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综经科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综经科职工进行各类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及时排查、消除所涉领域的安全隐患。

3.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管理指导板登桠电站、宝石水库果场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4.负责综经科电气设备安全,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5.负责综经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八)宝石桥水库、明月水库枢纽站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枢纽站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执行部、省水利工程管理规程,严格落实水库坝体、溢洪道、放水设施及相关管理设施日常巡查制度,严密观测库区雨情、水情,加强值守、畅通信息,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及安全渡汛,起到防汛抗旱良好作用。

4.负责管理好防汛应急物资,维护好应急设备,熟悉防汛应急预案,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负责建立落实所涉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6.负责本枢纽站电气设备安全,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7.负责本枢纽站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九)宝石桥水库、明月水库船舶管理所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2.负责建立健全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制度,督促营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助相关单位在本辖区进行水上交通安全执法。

3.负责对辖区营运船舶进行签单发航,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制止违规行为,协助县地海事处、相关乡镇对营运船舶、生产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做好所辖水域交通安全保障。

4.负责对辖区水管处自用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单位对辖区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

5.负责建立、落实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防范风险。

6.负责制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7.负责本船管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十)板登桠电站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电站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2.负责建立健全水电生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明确站长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具体职责,严格履职尽责。

3.负责严密监测发电机组和配送电设施运行情况,规范操作,严防因超负荷运行和“带病”操作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4.负责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及早发现问题,有效防范风险。

5.负责组织制定所涉领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提升应对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6.负责本电站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十一)宝石桥水库环境综合治理站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站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2.负责建立健全涉水作业安全规章制度,明确站长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具体职责,严格履职尽责。

3.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做到船只符合安全规定、驾驶人员符合资质,严格规范操作。

4.负责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及早发现问题,有效防范风险。

5.负责组织制定所涉领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提升应对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6.负责本站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十二)黑岩洞取水站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站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2.负责建立健全供水调度、供水设施日常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等管理制度,明确站长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具体职责,严格履职尽责。

3.负责水上巡查安全管理,做到船只符合安全规定、驾驶人员符合资质,严格规范操作。

4.负责落实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封闭式管理措施,维护饮用水安全。

5.负责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及早发现问题,有效防范风险。

6.负责组织制定所涉领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提升应对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7.负责本站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十三)宝石桥水库灌区管理站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站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2.负责建立健全辖区供水调度、供水设施日常维护等管理制度,明确站长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具体职责,严格履职尽责。

3.负责所辖灌区水利工程(设施)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排险措施,保障安全运行。

4.负责组织制定所涉领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提升应对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5.负责本站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煤矿三五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五篇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促进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维护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郑新公司1号文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矿井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于年末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相关指标。各科室、区队根据矿1号文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到每个班组,每个员工,严格落实、严格考核,确保公司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以年度为周期,主要依据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按照上级及郑新公司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矿井1号文,明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要具体明确,根据需要综合确定,充分体现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条安全检查科于每年年底前牵头组织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征求有关领导、科室意见后,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建议,提交矿委讨论确定。

第六条矿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是各部门分目标制定的依据,各单位要服从矿井总体目标,逐级细化分解责任目标,明确各单位、各科室及个人的目标任务。

第七条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层层分解、逐级保证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第八条安全生产目标分为事故控制目标和安全工作目标。事故控制目标是以零事故为奋斗方向,根据矿井发展实际,制定的考核目标。安全工作目标是通过安全基础管理,达到的上级部门要求安全工作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防范:体现“零死亡”;

2.灾害治理:体现瓦斯“零超限”、“零透水”、“零自燃”;

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有效管控,杜绝重大事故隐患;

4.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率和合格率全面达到100%;

5.职业安全健康:体现职业病例“零增加”;

6.其他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第九条逐级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每名员工都必须与本单位负责人、每个单位都必须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包保保障体系,安全检查科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督察。

第十条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保障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的工作措施,责任分解到人,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效果评估等,定期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制定改进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科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方案,要有考核指标、奖惩措施,充分利用经济杠杆,调动所有人员落实安全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季度对照我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对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工作不落实、落实进度缓慢、落实标准低的,一律对相关责任科队及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罚。每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未按时完成的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在当月工资中落实兑现(当月工资是指考核月份工资)。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各部门逐级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研究制订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保障措施,安全检查科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

第十三条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月度和季度安全工作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确定改进安全生产目标的措施和工作重点,指导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注重岗位达标,过程达标,专业达标,持续保持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

第十五条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源头管控,加大隐患排查分级治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十六条强化重大灾害防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细则》、《河南省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河南省防治瓦斯“三个”十条等法律法规,排查矿井重大风险,超前制定管控方案,实施有效防范。

第十七条强化应急管理,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强化职业危害因素源头治理和个体防护,并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第十九条严格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执行,按照吨煤30元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足额提取,专款专用,为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第二十条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强化员工技能培训,稳步提升员工素养。

第二十一条严格副总以上领导带班、区队跟班及值班制度,强化安全过程管控,严格现场时时达标。

第二十二条优化劳动组织管理,强化合理组织生产,减少生产环节,优化生产工艺,减少井下作业人员,实现少人则安,无人则安。

第二十三条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追责力度,严格履职考核,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严格事故报告制度,杜绝瞒报、迟报、漏报。凡发生瞒报和迟报一律追究责任。

第五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六条安全检查科牵头组织每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按矿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兑现。

第二十七条年底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每项目标任务的责任人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绩效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现与否作为评先重要依据,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篇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办[20xx]6号)、《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20xx年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丽安发[20xx]4号)及《XX区20xx年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区以“打击非法、强化管理”为主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辖区内所有非煤露天矿山实施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云安[20xx]2号)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到三个“及时”:一是按照省、市局要求,及时制定了XX区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XX市XX区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指导思想、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统一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二是我局组织辖区内所有非煤露天矿山业主及时传达贯彻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非煤矿山工作会议精神及专项整治方案。三是着力强调了对我区非煤露天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要求各矿山企业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

(二)根据国家、省、市、区对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区现有非煤露天矿山30家,27家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其中已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有11家,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有16家),还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新建采砂场3家。“三证”持证率达91%。其中,我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做到: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进度台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同时对近年来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了清理。

二是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我区督促企业加强了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三项经济政策;
督促企业健全规范安全管理档案。

三是按照矿山现场安全“十达标”的要求,我局非煤矿山科每周安排二至三天到矿山进行检查:一是检查企业是否全面贯彻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原则,杜绝一面墙、高陡边坡和伞檐开采。二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严禁违规爆破作业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区所有露天矿山都已使用中深孔爆破技术。三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冒险作业行为。督促企业及时清理浮石、悬石,积极推行机械化铲装作业,杜绝高陡边坡和浮石、悬石下冒险作业。四是检查排土场安全。强调企业规范排土作业。五是检查安全距离是否有保障。要求矿山与矿山之间、矿山与周边民房住宅、矿山与道路、高压供电线路等之间的安全距离、爆破安全距离等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六是检查是否严格保管好爆破物品。强化执法,检查爆破物品使用证、存储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合法有效,爆破物品的使用、存储、运输安全可靠,领退制度严格、台账记录完善。七是检查用电安全。完善变压器、配电房、电气开关等涉电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备,电缆电线敷设规范,警示标示醒目。八是检查机械运输是否安全。完善机械设备传动部分在外的转动轮齿、三角皮带、排风扇等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有效,运输平台的留设符合规程要求。九是职业危害的检查。强调落实打炮眼、破碎筛分、铲装场所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和防噪音耳塞等防护用品,有效防范职业危害。十是我区非煤矿山加强了事故预防,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没有发生伤亡事故。

一、存在的问题

(一)    非煤矿山开采设计方案不具实用性,中介机构的矿山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评价服务质量差,企业无法按设计方案生产作业,安监部门无法按照开采设计进行现场监管。

(二)    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仍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开采,“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二、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      进一步加大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明确职能职责,加大“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力度。

(二)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隐患排查力度,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切实抓好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建厂、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业整顿或关闭,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继续深入研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要把对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治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特别是较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社区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方针 第七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规,预防火灾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根据公司及居委会分工,负责行政工作的一把手即本辖区内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工作的重要议程。  

2、加强监督检查,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4、要经常向社区居民及租赁户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杜绝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严禁使用小型锅炉。  

5、要利用有线广播、消防宣传专栏、标语、横幅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及旧村租赁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增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6、要实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周要对所属社区及旧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对重点消防隐患部位要形成消防档案,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消防规定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要立即停工,并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每月要召开一次消防联席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7、是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深知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火灾隐患;
如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国家和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视情对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  

居委会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八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臵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 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 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

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臵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臵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臵,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崇光电器制品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臵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臵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臵,入口处应设臵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臵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臵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臵、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9、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0、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九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安 全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图

安 全 生 产 操 作 规 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

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安 全 生 产 和 岗 位 责 任 制 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检 查 制 度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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